楚天金報訊 圖為:回到那塊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,廖太平洋房屋澤波感慨萬千
  “熱心、傷心、痛心。”昨日,43歲的大悟人廖關鍵字澤波提及回鄉創業經歷,總結成六個字。
  5年前,他受家鄉領導之邀,攜項目回到家鄉。可是5年來,他投資的礦泉水項目歷經“反覆論證可行”到“不被看好,停工”,再到“項目宿霧用地被收回”的急轉直下“三部曲”,400多萬元投入化為烏有。
  如今,廖澤波一直奔波固態硬碟於當地政府部門,希望為夭折的投資項目討說法,尋求合理賠償。1月2日,本報記者赴大悟對此事進行了調查。
  ■回鄉創業
  礦新成屋泉水項目落戶小河邊
  廖澤波是大悟縣劉集鎮合山村人,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南下打工,併在廣東商界拼出一定名氣。
  2009年,大悟縣到廣東招商,時任大悟縣黨政主要領導多次找到他談心,在家鄉領導的盛邀下,廖澤波有了帶著礦泉水生產項目回鄉創業的意向。
  當地領導對礦泉水生產項目進行反覆論證後,認定符合當地發展定位,“是一個可行的好項目”。為了表達招商引資的誠意,當地提出回鄉企業可在政府指定範圍內自選土地。最終,廖澤波接受邀請,並將廠址選在大悟縣經濟開發區雙河村的一條小河附近,因為“水源充足”。
  當年9月,廖澤波與大悟縣政府在深圳簽約。
  廖澤波介紹,雖然圈定了廠址的大概範圍,但沒有土地規劃部門提供的土地紅線圖,他一直無法確定公司的詳細地點,籌辦中的湖北大悟天宇工貿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天宇工貿)註冊等相關工作一度擱淺。
  大悟縣政府的一份《項目處理簽》顯示:2009年9月14日,大悟縣開發區擬辦意見指出,廖澤波的礦泉水生產項目“計劃用地20畝”,向縣政府分管領導報批。同日,分管領導批示“擬同意引進此項目”。2009年10月10日,時任縣政府主要領導批示“同意落戶”。但直到2010年5月,標註“礦泉水項目”的《2010-041地塊紅線圖》才出爐。在簽約半年後,廖澤波得知劃撥給自己的土地面積為24.93畝,約16619.1平方米。此後,廖澤波迅速完成了天宇工貿的註冊、環評、審計等相關工作。
  ■舉步維艱
  一波三折 香餑餑變雞肋
  廖澤波以為這是萬事開頭難,但他發現回鄉創業的路是步步難。
  廖澤波介紹,按照協議,當地政府負責土地“六通一平”(道路、上水、下水、電、訊、暖、土地平整)和墳地搬遷工作。但直到項目開工之日,座座墳塋矗立其中。廖澤波多次找到政府相關部門,懇請他們履行協議,但未見相關部門有實質性動作。
  為了不影響施工進度,廖澤波多次與當地農民溝通,協商許久毫無結果。“按照農村風俗,遷墳移墓是大事。”廖澤波深知其中厲害,只有高價擺平。隨後,他又出資完成廠區土地平整、修築圍牆、水源進廠區、安裝200安專用變壓器等基礎工作。他還多次找到華中農業大學教授就新產品研發進行磋商。
  準備就緒,時間已進入2011年。其間,大悟縣委主要領導完成換屆。
  2011年6月,廖澤波突然接到大悟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工作人員口頭通知,“要求項目停工”。幾經打聽,廖澤波才得知大悟縣有人對礦泉水項目提出異議,“不看好該項目”。
  1月2日,大悟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的一位官員向記者證實,大悟縣相關領導認為該縣十年九旱,無法保證礦泉水生產所需水源,即使投產恐無效益。
  圖為:曾經的廠區圍牆已成殘垣斷壁
  ■風雲突變
  創業項目用地被強制收回
  就這樣,廖澤波的礦泉水項目工程“一書兩證”(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、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)一直沒有獲批,工程建設處於停滯狀態,直到廠區建築被強拆。
  “強拆之前,我沒有接到任何書面通知,這種做法對受邀回家投資的企業家是一種侮辱。”廖澤波接受採訪時說,當地政府的做法“不盡人情”。
  強拆發生在2013年9月13日。事實上,事情的伏筆,早在廖澤波收到一份通知時已經埋下。
  2011年11月10日,大悟縣開發區經濟發展局發給天宇工貿的通知稱,礦泉水項目建設地塊“被土地管理部門初步認定為閑置土地”,“所建臨時用房及其他建設均屬違規建築,必須三日內自行拆除”,否則“強行拆除”。
  在強拆前5個月,大悟國土資源局也對該土地作出認定。2013年4月10日,大悟縣國土資源局的一份文件認定天宇工貿違反了相關法律,“該土地被認定為閑置土地”,決定依法無償收回該土地使用權,並註銷土地登記和土地證書”。
  開發區一位官員稱,天宇工貿從簽約到開工,土地閑置超過國家規定的兩年期限。一位知情人介紹,早在2007年天宇工貿所在地塊已被劃撥為工業用地,由於大部分土地閑置嚴重,群眾對此反映十分強烈。
  大悟縣國土資源局官方網站2012年8月13日發佈的《大悟縣閑置土地情況》公開資料顯示,2005年至2011年開發區企業發證土地38宗,有18宗土地閑置,其中13家正在辦理相關手續,在指定賬戶存入土地保證金,剩餘5宗準備收回的地塊中包括天宇工貿所拿的地塊,確認天宇工貿為閑置土地的原因是,“已動工開建、但開建面積占應開建面積不足1/3”。
  ■四處奔波
  獲賠金額或不足投入1/4
  “16項”、“457.7萬元”,廖澤波說,天宇工貿的每一筆費用開支他都記錄下來了。從強拆之日起,他便奔波在大悟縣各政府部門間,為夭折的投資項目討說法。
  廖澤波找得最多的是大悟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盧頻。從2009年開始,當時還是管委會工作人員的盧頻就專職跟蹤服務天宇工貿。今年1月2日,廖澤波再一次找到盧頻,仍舊是一番爭論之後,沒了下文。
  盧頻告訴記者,土地回收和強拆之前,曾有多個機會擺在廖的面前,他都沒有珍惜。在清理閑置土地過程中,開發區要求每家企業向指定賬戶打入1000萬元土地保證金,專項用於企業建設,若不執行,將對閑置土地予以收回。出於“對天宇工貿的特殊感情”,保證金降為500萬元,後定為300萬元,但天宇工貿拒不執行。“將一大筆錢打入政府指定的賬戶我不太放心。”廖澤波沒想到第一次回鄉創業會以這種方式告終,強烈的不信任感和巨大的心理落差,讓他心緒難平。
  大悟經濟開發區工委書記、管委會主任劉志告訴記者,將對天宇工貿損失進行合理評估,同時也會向當地政府申請合理補償,但二者相加不超過百萬元。
  有時,廖澤波還會去開發區“2010-041”地塊去看一看,那裡目前正機器轟鳴,廠房建築基腳已深及人腰。只是這一切已與他無關。據劉志介紹,這家正在興建中的包裝公司,投產第一年就將上繳稅收500萬元,第三年將達到3000萬元。
  ■專家觀點
  政府招商要實事求是
  針對此事,武漢大學法學院秦前紅教授認為,如果投資商投資項目符合法律法規,且與政府簽訂了詳盡明確的協議,出現類似情況,政府就負有違約責任,應當承擔相應違約的損失。如果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,作出的政策承諾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,甚至是建立在個人的信任基礎之上,投資方應當履行高度註意義務,在明知相關承諾不可行的情況下仍前去投資,投資商個人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。
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葉青建議,作為占據主導地位的地方政府,在招商引資時要實事求是,講清投資條件、項目要求,避免出現隨意性、亂開口,偏離招商的原本目標。其次,政府應當誠信招商,答應什麼條件,就兌現什麼承諾,不能出爾反爾,傷害投資者感情。如因客觀原因確有變化,在不影響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,政府部門應當主動與投資商溝通協調,徵得其同意,並給予更大優惠條件作為補償。
  □文圖/本報記者雷巍巍
  (原標題:大悟一回鄉創業項目夭折 投資人稱400萬“打了水漂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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